新疆平安網訊(新疆日報記者 楊舒涵 通訊員 馮強 杜磊 馬承璐)4月17日,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的伊寧市、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特克斯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3起黑惡勢力團伙案件,依法對涉黑涉惡案件被告人進行公開宣判。
此次宣判的被告人罪名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三縣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代表、機關干部、教師代表等各界人士代表旁聽審判。
伊寧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的一起涉黑涉惡案件中,以被告人拜合亞爾?亞爾買買提和謝木西丁?斯迪克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2012年6月至2017年10月期間,使用暴力手段,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擾亂社會正常秩序。20名被告人罪名分別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開設賭場罪,賭博罪,販毒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7項罪名,經法院審理,8人判處3年至5年有期徒刑,7人判處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5人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4月17日,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葉爾米克?江多斯、葉爾肯?江多斯、馬沙特?阿爾麻斯、塔拉布別肯?卡登等人分別處以一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2008年以來,以被告人葉爾米克?江多斯為首的惡勢力團伙,伙同其弟弟葉爾肯?江多斯,堂弟馬沙特?阿爾麻斯、塔拉布別肯?卡登等人橫行鄉里,逞強斗狠,多次肆意毆打、追趕、捅傷他人,對他人進行恐嚇、侮辱等,欺壓當地群眾,致多名受害人損傷程度為輕微傷以上,且強拿硬要他人財物,嚴重擾亂了當地社會秩序,在察布查爾縣堆依齊牛錄鄉一帶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同日,特克斯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該縣喀拉達拉鎮翁格爾塔斯村村民馬建祥、馬建忠、馬有軍3人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1995年至2008年期間,被告人馬建祥多次強拿村民財物、借故生事、蠻橫耍賴、惡意拖欠欠款,用暴力毆打、辱罵他人等方式拒不還款,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2015年至2017年期間,馬建祥伙同馬建忠、馬有軍利用家族勢力影響,采用鬧事、滋擾、糾纏村委會和村委會干部,達到侵占村集體扶貧羊的目的;被告人還多次企圖利用家族勢力在村委會換屆選舉過程中操縱、干擾村委會選舉。在不符合相關低保等政策條件,亦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糾纏、滋擾村委會干部,嚴重影響村委會正常工作秩序,情節嚴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特克斯縣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馬建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10000元。被告人馬建忠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馬有軍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責令被告人馬建祥退賠受害人損失46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