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涉及該市房屋中介公司、企業職工伙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員工利用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漏洞,騙取住房公積金的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某利用其在克拉瑪依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的職務便利,為了哥們義氣,違反住房公積金中心管理規定,違規通過資料審核,致使32人的住房公積金被違規提取,提取額達31806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終,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提醒:住房公積金作為專項儲備金非因法定事由不得違規提取,單位設定制度是為了加強人員管理。在人情與制度面前,吳某選擇了所謂的哥們義氣違反管理制度,從而觸犯法律,破壞公積金管理制度,受到了法律的懲處,其幫助朋友違規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亦要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