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太感謝你們了,這案子20多年后執結了,太不容易了。”6月26日,申請執行人喀某等三人為烏魯木齊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送去錦旗和牌匾。
1997年,外地來新疆做生意的金某從喀某三人手中收購了價值66945元的羊腸子,但貨款卻未能給付。喀某三人多次催要無果,訴至法院。當年,烏魯木齊縣法院作出判決:金某給付喀某三人全部貨款并承擔訴訟費用。判決生效后,被告金某卻消失不見。喀某三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發現金某下落不明,申請執行人也不能提供金某的財產信息,該案只能中止執行。
轉眼已是2020年,人民法院執行信息化建設有了跨越式發展,網絡查控技術、信用懲戒制度等新型執行措施的廣泛應用,極大促進了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從新聞中看到很多關于破解執行難的報道,讓喀某三人對該案件心生希望。今年3月底,喀某三人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該案。
接到恢復執行申請后,承辦法官比斯別克·努爾蘭認真查閱了原執行案件卷宗,但未能查到被執行人金某準確的身份信息。
“現行的執行案件管理系統,被執行人身份證號碼是必須錄入的關鍵信息,沒有準確的身份證號碼,案件就不能恢復立案,也不能實施相應的執行措施。”比斯別克向喀某等人進一步了解相關情況。但喀某三人只知道金某是四川戶籍。因信息有限,調查發現,僅四川省范圍內同名同姓的人數就有數萬人之多。
比斯別克沒有放棄,通過仔細閱讀原始卷宗發現,金某是四川省達縣人。根據新線索,比斯別克到公安機關重新調查,但搜索結果中仍然沒有與喀某三人做生意的金某。
時間很快就到了2020年4月底,被執行人金某蹤跡依舊難尋。此時,恰逢一起執行案件,比斯別克需要緊急前往四川省辦理異地執行事宜,執行局局長買彥軍當即安排比斯別克在辦案后,對金某的下落展開調查。
在當地法院和公安機關的大力協助下,比斯別克找到金某身份信息和照片,與喀某三人微信視頻辨認,最終確定了要找的金某。
身份信息確認后,比斯別克立即趕往金某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這才了解到,金某多年前就改了名字,且常年在深圳打工,家中只有年邁的父母,并沒有什么財產。
收集相關信息返回烏魯木齊后,比斯別克立即通過網絡查控查找金某的財產信息。
“該起案件已經恢復執行,現在通知你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比斯別克通過電話與金某取得聯系。但金某情緒激動,拒不配合,只說自己在深圳,生活困難,無力償還這筆債務,拒不提供其他信息。
比斯別克通過手機向金某發送了相關的執行法律文書后,依法利用網絡查控系統凍結了金某的銀行賬戶,并對其依法采取了限制高消費等懲戒措施。
“如仍然抗拒執行,法院將依法采取罰款和拘留的懲戒措施。”比斯別克告知金某。
在強制執行的威懾下,金某最終向法院支付了該案的案款本金6萬余元和逾期付款利息8萬余元,并承擔了全部執行費用。
雖一波三折,但通過法院不懈努力,這起長達23年的執行案件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