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一市民被罰200元
新疆平安網訊 7月30日下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通報疫情最新進展和防控情況。會上,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副支隊長木拉提·阿不都瓦依提通報一起疫情防控期間的違法犯罪行為。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副支隊長 木拉提·阿不都瓦依提:7月21日,市民張某某所在的小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實施了封閉管理,張某某沒有按要求居家隔離,擅自在小區里鍛煉身體,拒不聽從防疫工作人員勸阻,拒絕佩戴口罩,并與防疫工作人員發生爭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第1款第1項,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某給予行政處罰2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