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法官,我已經將申請執行人的欠款全部繳清,把相關憑證發到你微信上了?!薄拔覀円呀洿_認,該案至此執行完畢?!?月7日,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收到被執行人李某發來的微信,告知其履行案款情況。
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李某向王某借款共計5萬元并出具借條。由于李某一直拖欠不還,王某將其起訴至新市區法院。經過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李某支付王某欠款本金5萬元、利息1382元,2019年7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但到了還款日,李某依舊未還款。2020年4月,王某向新市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未查找到李某可供執行的財產,得知李某開辦了一家農家樂飯莊,便以旅游訂餐咨詢為由申請添加李某為微信好友。今年7月,執行法官通過微信朋友圈發現李某在內地游玩,于是迅速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無法乘坐飛機和高鐵,對李某的行程造成一定影響。這時,執行法官表明身份,向李某釋明其應當履行的義務,李某隨即通過網上銀行向新市區法院匯入欠款本金、利息和執行費共計52603.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