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在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無接觸成功化解。
“法官,我在浙江省金華市,想要立案,該怎么做?”
“您可選擇跨域立案?!?/p>
家住浙江省金華市的原告盛某在昌吉市法院立案庭承辦法官的指導下,完成跨域立案。網上繳費后,案件被昌吉市法院受理。為方便當事人參與訴訟,昌吉市法院立案庭承辦法官征詢雙方意見后,決定采用“云庭”互聯網審判模式開庭審理此案。
原告盛某與被告黃某在寧波讀大學時認識,后黃某返回昌吉市。今年年初,二人通過微信談妥一筆關于一批醫用物資的生意。盛某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向黃某轉款167.14萬元。因該批物資一直未發貨,黃某向盛某退還84.98萬元,剩余82.16萬元一直未退還。
“云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線上”展開舉證、質證,有效行使訴訟權利。最終,法院判決被告黃某退還原告盛某剩余貨款82.16萬元,并支付原告相應利息至款項付清之日。判決書由法院通過郵寄送達,該起案件結案。
今年以來,昌吉市法院運用“跨域立案+云審判”協作的方式,進一步壓縮訴訟時間和成本,有效解決異地訴訟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