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公益訴訟守護國有財產和國有土地
2年多督促收回國有資產410億余元
新疆平安網訊 12月17日,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自2017年7月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全面開展以來,截至目前,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國有財產保護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公益訴訟案件4.2萬余件,督促收回國家所有財產和權益的價值125億余元,督促收回欠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85億余元。
國有財產、國有土地是國家利益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這兩個領域的法律制度和管理規范越來越完善,相關行政機關在依法行政、加強監管方面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實踐中,國有財產和國有土地被侵害的形勢依然嚴峻,需要加強對這兩個領域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不作為侵害公益問題的監督,更有效地維護國家利益。
最高檢第八檢察廳廳長胡衛列說,檢察機關堅持以辦案為核心,以公益保護為目標,不斷加大這兩個領域的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力度,努力當好國有財產和國有土地的守護人。
在國有財產保護方面,檢察機關監督的具體違法情形包括:低價、變相轉讓、租賃國有資產和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各種國有經濟資源;違法違規少征、免征稅款、行政收費、罰沒款以及擅自決定稅收優惠;違反規定發放各類獎金補貼;違法亂發社會保障、社會救濟、優撫安置和捐贈等。
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面,檢察機關監督的具體情形包括:違法低價出讓土地使用權;怠于履行土地出讓金征收義務;怠于處理閑置土地違法行為;怠于處理擅自變更土地用途、容積率等違法行為;違法審批等。
胡衛列說,檢察機關主要通過訴前磋商、檢察建議等方式與行政機關進行溝通協調,督促行政機關將問題解決在訴前階段,對于行政機關不按照檢察建議依法履職的行為,則通過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方式倒逼行政機關履職。
最高檢今天還發布了9起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行政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為各地檢察機關拓寬相關領域案件線索,加大辦案力度,規范辦案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