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國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開始施行的日子。生物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生物安全法頒布施行起到里程碑的作用,標志著我國生物安全進入依法治理的新階段。
生物安全是人民健康、社會安定、國家利益的重要保障。伴隨著人類科學的進步,生物技術在造福人們生產生活的同時,也帶來生物安全問題和威脅。當前,我國生物安全形勢嚴峻,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及動植物疫情等傳統生物威脅依然多發,生物技術誤用謬用等非傳統生物威脅也日益凸顯。面對生物安全領域的諸多問題,必須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運用法治方式應對生物安全領域的重大挑戰和風險。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生物安全工作,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提出加快構建國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制度保障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生物安全法作為生物安全領域基礎性、系統性、綜合性、統領性法律,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總體國家安全觀在生物安全領域的重要體現。
生物安全法針對此前立法零散、碎片化、效力層級較低等問題,系統梳理、全面規范各類生物安全風險,確立了生物安全風險防控體制機制和基本制度,填補了生物安全領域基礎性法律空白。具體來看,一方面明確了社會各方面的生物安全責任,界定了公共管理部門、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另一方面用法律劃定生物技術發展邊界,并將鼓勵自主創新的產業政策和科技政策固定下來,引導和規范人類生物技術的研究應用,依法保障和推進我國生物技術的發展,不斷提升防范風險和威脅的能力。
生物安全法是保障生物安全的堅強法治后盾。徒法不足以自行,生物安全法實施后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各地各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以人為本、風險預防、分類管理、協同配合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生物安全法等規定的重要制度。要加快建立監測預警體系,全面落實政府法定職責和法律責任,全面加強執法司法,用國家強制力保障法律的有效實施。要加快構建國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制度保障體系,統籌推進立法修法工作,抓緊完善配套法規制度。要加強生物安全法的宣傳教育工作,對生物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增強公眾維護生物安全的社會責任意識,保證社會各方面依法擔負起維護生物安全的責任,確保生物安全法得到全面有效實施,依法守護好我們共同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