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威嚴的,觸犯法律底線就要受到追究。法律也是有溫度的,這個溫度就是執法者的情懷。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中,烏魯木齊市法院系統堅持司法為民宗旨,提升司法服務能力,注重辦案綜合效果,在依法審判的過程中傳遞溫情和關愛。
3月24日,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路淼一行捧著國徽,背著裝有筆記本電腦、攝像機、開庭桌牌的背包,來到兩名被告人家中。測試系統、調試設備……在不足6平方米的小屋中,一起販賣毒品案開庭審理。這也是該院首次將法庭“搬進”被告人家中。
2019年11月28日,吸毒人員胡某向馬某轉賬400元,用于購買毒品。收到錢后,馬某讓朋友褚某將毒品藏匿,并將藏匿地點告知胡某,胡某取走毒品后被民警抓獲。接著,馬某以相同方式,又向吸毒人員王某提供毒品,并收取毒資370元。事后,王某被民警抓獲。當日,民警共繳獲兩包海洛因,共計0.47克。經過偵查,民警將涉嫌販毒的馬某、褚某抓捕歸案。調查中,民警得知馬某與禇某一起生活,且均患有重病。案發后,兩人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檢察院將此案移送法院提起公訴后,承辦法官路淼根據實際情況,將法庭“搬進”兩名被告人家中。
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兩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同時,他們對法官考慮到他們的病情,上門開庭的做法表示感謝。
4月20日,烏市新市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黃勇琦一行驅車500多公里,來到被告人李某家開庭審案。李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但其身患疾病,無法到法院參加庭審。
簡陋的“法庭”雖然沒有莊重的審判臺,但是庭審的嚴肅性并未打折扣。庭審中,黃勇琦告知李某權利義務,李某就公訴機關的指控發表質證意見,整個審判過程有條不紊。
法官上門開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寓情于法,既彰顯了司法公正,又蘊含了司法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