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程5萬公里,執行到位資金近6000萬元。14年來,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李克東用行動向群眾交出滿意答卷。
“作為一名法官,我希望在每一個案件中,都能讓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近日,李克東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感慨道。
2007年,李克東進入達坂城區法院執行局。2011年至2013年間,李克東帶隊處理執行積案,因工作表現突出,連續3年榮立個人三等功,達坂城區法院也連續3年被評為全市法院系統“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
執行難一直是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熱點。在司法實踐中,被執行人難尋、被執行人財產難找等問題突出,阻礙了整個執行工作的有效推進。
2015年1月的一天,達坂城區法院執行局執行員接到一起合同糾紛案當事人的立案申請。被執行人是一家建筑公司負責人,拖欠申請執行人貨款95萬余元。經核查,該建筑公司注冊地為甘肅省,蘭州市和廣東省鶴山市的銀行均有賬戶,且賬戶內有資金。為及時追討欠款,李克東在立案次日就帶著執行員趕赴鶴山市和蘭州市。
“賬戶資金已被轉移”“系統出現故障,無法查詢信息”……調查中,兩地銀行這樣回復他們,李克東一行只好返回烏魯木齊市。
此后一個月時間里,李克東隨時關注銀行系統,當查詢到被執行人在蘭州市某銀行的賬戶內有足額款項時,他再次前往,最終成功執行到位全部案款。
達坂城區居民馬某酒后駕駛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其堂兄馬某某的兒子身亡,馬某本人也癱瘓。法院依法判處馬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并賠償馬某某各項損失10萬余元。
李克東受理該案后,實地走訪時了解到,馬某女兒殘疾,10萬余元的賠償款對這個家庭來說非常困難。
李克東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馬某某表示愿意減少部分賠償。
實際辦案中,李克東還經常盡自己所能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2010年,李克東辦理一起執行案件時發現,有兩個孩子因家庭困難,沒錢上學。回到單位后,李克東動員執行局工作人員捐款,共同資助兩個孩子直到他們中學畢業。
李克東的義舉感動了更多的人。2014年,達坂城區法院設立助學幫困基金。據統計,截至目前,該院的助學幫困基金共資助11名學生完成學業,向困難學生捐贈學習用品、助學金等5萬余元。
“在案件執行過程中,我們積極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活封活扣’,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合法利益。”李克東告訴記者,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是執行法官用行動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