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8月8日,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機關查處一起線路車司機通過冒用他人信息,協助四名人員,逃避疫情防控檢查,進入城區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件。目前,嫌疑人扎某、楊某、姚某、錢某、張某等人已被立案偵查。
經調查,8月7日,楊某、姚某、錢某、張某四人為逃避疫情防控檢查進入博州,便找到線路車司機扎某,扎某為獲取高額利潤,讓楊某四人通過冒用他人信息方式逃避沿途疫情防控卡點檢查進入博樂市區。
扎某、楊某、姚某、錢某、張某五人在明知不符合疫情管控要求的情況下,仍通過冒用他人信息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軌跡,逃避防疫檢查,嚴重影響了疫情防控工作,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
目前,博州公安機關已對扎某等五人采取相應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1年8月8日凌晨0時許,違法嫌疑人羅某與其男友李某從瑪納斯縣前往石河子市,在途經瑪河公安檢查站時,羅某故意隱瞞其西安旅居史軌跡,向工作人員出示李某疆內行程碼,在檢查站工作人員再三要求其出示本人真實行程碼的情況下,李某依舊讓羅某隱瞞本人行程信息,出示其疆內行程碼,后羅某冒用李某行程碼的行為被民警當場識破。
目前,李某、羅某因在疫情防控期間隱瞞真實行程信息,冒用他人行程碼,已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民警對李某、羅某的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李某、羅某也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李某做出行政警告處罰、羅某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警方提示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廣大市民朋友要主動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對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根據其違法情節嚴重程度,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傳播,導致嚴重后果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