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今年以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積極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精準惠及困難當事人。
巴州中院要求當地兩級法院干警重視特殊群體合法訴求,審執人員務必做到從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角度出發,想困難群眾之所想,急困難群眾之所急,使每個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都能得到法律保護。
突出快立、快審、快結、快執原則,采取電話(函件)預約立案、代繳訴訟費、就地開庭等服務舉措,實現在家立案、在戶審案等。執行階段,對涉及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撫養費、醫療費用、人身損害賠償金等困難群眾利益的案件,一律優先執行,督促被執行人及時履行義務。通過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對審理案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相關單位發出司法建議,尋求治本之策。
目前,巴州中院已針對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執行人經濟特別困難、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情形,研討司法救助方案,預計發放救助金50萬余元。
據了解,巴州中院還將加強與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最大限度爭取政策支持,暢通綠色救助通道,探索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法律援助銜接機制,讓救助發揮最大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