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熱愛法律援助事業,
極力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
她50歲,依然勤學好問,
努力將理論知識與司法實踐結合起來;
可以說,
她對各類法律援助案件都得心應手。
她是塔城地區塔城市司法局
法律援助中心干警侯方。

讓群眾帶著問題來,載著滿意歸
平時,侯方在塔城市政務服務中心法律援助便民窗口開展法律援助日常業務,為受援助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盡心竭力,讓法律援助的陽光普照弱勢群體。”這是侯方對自己的要求。服務群眾要耐心,解決問題要及時,她對待前來咨詢的群眾,始終保持耐心細致的工作態度,認真聽取問題陳述,給出專業恰當的法律意見,讓人民群眾帶著問題來,載著滿意歸。
2021年4月28日,侯方接到“12348”法律援助熱線,六名外來務工人員與雇傭老板發生矛盾,老板拒絕支付勞務費,工人已停工,但因沒有經費無法返鄉。
接到電話當天,侯方立即與律師趕往施工工地,與負責人協商解決方案,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言證據、普法律,耐心地溝通和釋法,力爭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
經過努力協調,工地負責人同意解決問題。侯方又與律師趕往六名工人租住的房屋,勸說工人。“知道你們外出務工非常不易,這個老板我們多方了解過,是個好人,不會拖欠工資。就是他脾氣有些大,說話可能有些沖。”幾經協商,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工人很快領到工資,踏上了返鄉的火車。
“外來務工人員作為城市建設者之一,其勞動成果理應得到社會的尊重,其合法權益應當受到應有的保護。”侯方說,法律援助為外來務工人員專業理性的維護權益提供了一個有效的渠道,讓更多的社會弱勢群體享受到公平正義的陽光。
多年來,侯方始終做到對來訪者“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對受理的案件做到快接、快辦、快結,對不能提供援助的案件,也盡力調解,用最大的誠意耐心辦理,實現近五年來法律援助工作零投訴。
法律援助,點燃溫暖的法治明燈
從事法律援助工作以來,侯方始終堅持對重大案件逐一跟進,逐一回訪,改進服務,溫暖民心,在受援人心中點起一盞燈,帶來溫暖和希望,得到了受援人和各方好評。
2020年發生的未成年人馬某犯罪案件,塔城市人民法院在一審時判處馬某有期徒刑六年。
回訪時,侯方發現案件量刑可能偏重。在與律師商量統一意見后,侯方為馬某提供了申請二審的法律援助。侯方與律師、法官、檢察官在庭前進行了充分溝通,經塔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馬某被改判有期徒刑兩年。
在看守所會見時,馬某哭著對侯方說:“我因年少無知犯下大錯,現在追悔莫及。但是請相信我在監獄一定會好好接受教育,不負司法機關和援助中心工作人員的關心幫助。”

侯方說,“奉獻不言苦,追求無止境”是她的人生格言。侯方以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在司法行政事業這塊熱土上辛苦耕耘,在法律援助工作崗位上默默奉獻。近三年來,她共受理援助案件230件,結案160件,為農民工討回勞務報酬300余萬元,群眾滿意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