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強制報告“每案必查”追責近三百人
新疆平安網訊 5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一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追責典型案例,引導負有強制報告義務的單位和人員依法履行報告義務,強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共6件,包括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入住時,不依法登記入住人員信息、不核實詢問相關情況,發現未成年人面臨侵害危險不報告,致使未成年人遭受嚴重侵害;學校管理人員發現教師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線索壓案不報,造成惡劣影響;醫護人員接診遭受家庭暴力傷害兒童不報告,幸有院內護士及婦聯同志主動報告,才使被害幼童獲得及時保護等情形。案例中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罰、處分、批評教育,主動報告人員獲得了表彰獎勵。
據了解,強制報告制度施行以來,各相關部門多措并舉,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強制報告制度落實納入全國未成年人保護示范創建活動考核;最高檢建立強制報告“每案必查”制度;教育部在《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中作出專門規定;公安部規定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這些舉措都有力推動了強制報告制度的落實。2020年5月至2022年3月,檢察機關辦理相關案件中涉案線索來源于強制報告的達2854件;發現應當報告而不報告案件超過1600件,推動追責299人。
最高檢第九檢察廳相關負責人說,下一步,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和群團組織深入開展強制報告制度普法宣傳;扎實做好強制報告落實情況“每案倒查”工作,以制度剛性保障制度執行,促推強制報告制度“長出牙齒”;對于制度執行中發現的普遍性、根源性社會治理問題,檢察機關將通過公益訴訟、檢察建議等多種法律監督手段和方式推動解決,強化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訴源治理,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