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今年3月2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是經濟社會運行的神經中樞,是網絡安全的重中之重。當前,我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面臨的安全形勢嚴峻,網絡攻擊威脅依然存在。制定出臺《條例》,是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重要舉措,旨在明確各方責任,健全保障機制,有利于進一步健全我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法規制度體系。
《條例》明確,自治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堅持黨的領導,遵循綜合協調、分工負責、依法保護、共同保護的原則。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公安機關負責指導監督,通信、國家安全、保密、密碼管理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條例》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執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重點保護制度和安全審查制度,實行部門責任制和運營者主體責任制。網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網絡安全信息共享、監測預警通報制度,并定期組織開展網絡安全檢查。
《條例》明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以及有關標準的要求,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穩定運行,履行網絡安全事件和威脅報告義務。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指導和監督本行業、本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建立健全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履行特別重大網絡安全事件和威脅報告義務。
《條例》支持網絡安全服務機構參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鼓勵支持網絡安全專門人才培養,經常性開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法治意識和網絡安全意識。
《條例》規定,網信部門、公安機關、保護工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履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責令改正,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