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在吉木薩爾縣人民檢察院,通過“上門+遠程視頻”的方式對王某某刑事申訴案件開展簡易聽證。

申訴人王某某因犯玩忽職守罪于2010年8月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經上訴后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申訴人因不服該判決、裁定提出申訴。王某某刑事申訴案經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昌吉州人民檢察院辦理,申訴人王某某仍不服遂向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提出了申訴。
為深入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實減輕群眾的信訪訴累,在回應群眾訴求上跑出“加速度”,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考慮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及申訴人具體情況,邀請了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專家咨詢庫專家新疆安隆律師事務所賽麗律師、自治區訴調聯動人民調解委員會薛永江主任為聽證員,及吉木薩爾縣紀律檢查委員會、信訪局相關人員,一同來到吉木薩爾縣人民檢察院“上門”開展聽證活動。

聽證會上,申訴人充分闡述了申訴理由、依據及請求,承辦檢察官通過視頻連線方式,全面介紹案件相關情況,圍繞申訴理由逐一進行了回應并就案件焦點問題開展了釋法說理。邀請的兩名聽證員就本案相關問題向承辦檢察官及申訴人進行了解,結合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等問題,堅持客觀中立,法、理、情相結合,對申訴理由充分發表評論意見,向申訴人進行了釋法說理。聽證會后,申訴人對檢察機關通過“上門+遠程視頻”的方式開展聽證工作表示感謝。
通過此次上門聽證會的召開,展現了檢察機關能動履職、擔當作為的良好形象,也充分發揮了第三方咨詢專家的專業特長和優勢,在深度參與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站在與檢察官不同的角度釋法說理,匯聚成強大合力,更有利于幫助糾紛中的群眾打開心結,切實解決實際問題,維護合法權益,實現“1+1>2”的效果。同時,通過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接受群眾監督,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贏公信,不斷完善涉法涉訴信訪事項辦理機制,助推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