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查,協助執行人難求、應執行財產難動——“執行難”是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焦點,也是法院審判工作中存在的難點。今年以來,阿勒泰地區構建“協同執行大格局”,找到了“執行難”破題之路。
今年1月,《阿勒泰地區關于深化市域社會治理構建協同執行大格局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出臺,以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為抓手,在地縣兩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設立協同執行窗口,地縣兩級人民法院選派專人負責申請強制執行案件的登記受理、人民法院推送的案件當事人與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當事人的信息比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調解但未履行案件的登記,并按照“誰接訪、誰調解、誰監督執行”的原則推動辦理。這一工作機制,讓更多的主體參與執行,用更多元的方式解決難題,在更廣泛的范圍內深入推進市域綜合治理,形成全鏈條式協同解決執行難的大格局。
協助執行送達
今年5月,富蘊縣人民法院收到來自杜熱鎮的26件系列執行案件,申請人為6名杜熱鎮阿合庫木斯村村民。因土地糾紛,同村的26戶村民損壞了他們的草場圍欄,權益受侵害的6名牧民將26名同村牧民訴至法院,經過上訴、申訴等訴訟環節,最后上述6名牧民訴訟受到法院支持,判決生效后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因被執行人都在夏牧場放牧,道路不通,電話無信號,所有被執行人都無法聯系,這可難住了執行法官,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這些法律文書怎么送達呢?承辦法官想到了協同執行機制,將案件推送至杜熱鎮矛調中心,再由矛調中心逐級推送至阿合庫木斯村委會。村委會收到案件后高度重視,利用村“兩委”班子到夏牧場走訪、慰問之機,向所有被執行人送達到了法律文書,部分被執行人收到文書后下山履行了義務。在了解到因矛盾較深,部分被執行人不愿履行的情況后,村干部又走家串戶逐一做思想工作,最終,26名被執行人全部履行義務,一起送達難、執行難的案件在基層組織的協助下順利執行完畢。
參與財產調查
“我是查干郭勒鄉克孜勒薩依村委會,你們推送的被執行人切某馬上要到一筆土地承包費,請你們派人來處理。”近日,青河縣法院推送案件后,收到了村委會協助調查后的反饋。原來,在辦理的朱某與切某合同糾紛案件中,青河縣人民法院通過網絡查詢未查找到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通過協同執行機制將案件推送到村委會后,網格員充分發揮“人緣熟、知情況、信息靈”的優勢,了解到切某將土地承包給他人,但對方還未給付其土地承包費。負責該案的網格員持續關注這一財產線索,得知被執行人即將收到承包費時,及時通知法院控制該筆財產,該案順利執結。
協同執行大格局的建立,將執行觸角延伸到基層,基層網格員成為法院執行工作的“千里眼”和“順風耳”,查人找物力度得到進一步加大,有力促進了案件的執結。
督促履行義務
近日,福海縣人民法院收到該縣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轉來的收據等材料,證明一起勞務糾紛案件經矛調中心持續跟蹤督促全部交付履行。
今年1月26日,在福海縣矛調中心的主持調解下,向某與付某達成調解協議,向某向付某支付勞務費8500元。2月7日,福海縣法院對該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履行期限到期后,向某未履行義務。福海縣法院將該案推送至縣矛調中心,駐矛調中心負責調解工作的勞動監察大隊干部杜繼強利用人案兩熟的優勢,多次督促履行、釋法析理,向某終于履行了義務。“調解工作不僅要看是否調解成功,更要在源頭上促進當事人履行約定內容,真正實現案結事了。”杜繼強說。
“協同執行大格局”的建立,延伸了阿勒泰地區兩級法院與矛調中心調處化解職能,將“訴源治理”升級為“執源治理”,實現了法院執行工作與市域治理的深度融合,為破解執行難開創了新路徑。今年以來,阿勒泰地區兩級法院向矛調中心共推送協同執行案件200余件,通過督促履行義務30余件,協助送達80余件,反饋線索100余條,協助執行到位金額5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