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焉耆回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系列因農村土地流轉合同引發的矛盾,化解23件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2019年3月,孫某與焉耆縣永寧鎮某村多戶村民簽訂《農村土地流轉合同》,承包該村土地從事種植。在合同中,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時限為5年。2022年1月,該村多戶村民一同向孫某送達了《解除土地合同通知書》,單方面要求解除該合同。在收到通知書后,孫某向村民們復函釋明說理,明確告知不同意解除合同。村民們置之不理,阻撓孫某正常耕種,對孫某的春耕造成重大損失。2022年,孫某將部分村民起訴至焉耆縣法院。
因該案涉案人數較多,焉耆縣法院成立專班,由該院黨組副書記、院長左風剛組織訴前調解工作。在左風剛的主持下,孫某與被訴農戶代表詳盡表達了各自意見。
孫某認為合約還未到期,村民們就單方面送達《解除土地合同通知書》,然后將土地租給其他承包商,阻撓他正常的耕種活動,這是違約行為。被訴村民代表則表示,新的承包商給的承包費比孫某高,他和其他村民也向孫某提出過增加土地承包費,但孫某沒同意,所以給孫某送達了《解除土地合同通知書》,已經履行了應盡的法律義務。
在雙方充分表達訴求后,左風剛向被訴村民代表講道理、談法律,結合合同約定及履行的事實義務,就違背合約的嚴重后果及解決方案向村民代表進行了詳盡的解釋勸導。同時,左風剛從村民們的經濟、家庭等現實情況出發,向孫某提出減少部分違約金確保村民能夠順利付清違約金的建議。
在一次次溝通后,雙方的意見分歧越來越小,最終從原每畝地1000元的違約金減為每畝地370元,成功化解了23件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
據了解,焉耆縣法院還將繼續加大該類案件的辦理力度,積極開展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爭取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