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烏魯木齊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及市司法局聯合印發《烏魯木齊市建立和落實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工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進一步推動烏市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細則》主要分為總則、法律法規清單體系、學習方式與載體、考試評估、組織領導與結果運用、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等六個部分。
法律法規清單體系總體為“1+4+X”,即“一個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四個領域”:憲法及相關法規、黨內法規、民法典等國家基本法律、與維護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X個法律法規”:與本部門本單位職能和本職崗位相關的法律法規,并定期動態更新。
《細則》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全面落實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認真參加“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臺(法宣在線平臺)”網絡學法考試,考試不合格的年底不得評優。
《細則》規定,烏魯木齊市委組織部和市委依法治市辦每年組織縣(處)級領導干部在指定地點開展年度集中學法考試。
據了解,烏魯木齊市將領導干部學法考法情況作為法治督察、年度述法、法治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把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能力和個人遵法守法情況納入領導干部年終綜合考評和平時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