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審查批準了《哈密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這也是2022年9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正式施行后,疆內首部地方性居家養老服務條例。
2020年2月,哈密市被確定為第五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為有效解決居家養老面臨的突出問題,滿足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需求,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專業化、社會化發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哈密市人大常委會將《條例》列入立法計劃。
《條例》共三十四條,包括居家養老服務的主要內容、民政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的職責、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配置等方面。結合居家養老服務發展實際,從規劃與建設、服務與保障、監督與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和提升,推進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條例》規定,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向具有本市戶籍并居住在本市的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公共服務,根據老年人口自然增長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增加居家養老基本公共服務內容,擴大服務對象范圍,提高政府補貼標準,建立基本養老公共服務目錄,并向社會公布。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為具有本市戶籍并居住在本市的老年人提供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同時,鼓勵老年人家庭進行日常生活設施適老化、無障礙改造,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給予補貼。
《條例》鼓勵和支持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按照服務內容和標準,在失能、失智以及有需求的老年人家中設置家庭養老床位,安裝必要的呼叫應答、信息傳輸和服務監控等設備,提供規范化、專業化養老服務。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會老。推動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為、老有所樂,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各級人大常委會都必須回答的社會考題。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報批法規工作處副處長劉姍說:“《條例》的出臺將為全疆其他地區依法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提升居家養老服務水平提供有益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