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平安網訊 6月初,在墨玉縣人民法院扎瓦人民法庭內,通過法院、司法所干警和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當事人如某和巴某長達兩年的糾紛終于化解了。
如某和巴某同是托胡拉鄉布格其村村民。2021年4月,如某與巴某口頭約定,如某在巴某位于墨玉縣托胡拉鄉巴扎布依村的臺球廳當管理員。2021年8月30日,該臺球廳停電,如某在維修電路過程中不小心摔到水渠里,后在墨玉縣人民醫院接受治療,經過鑒定如某的傷殘鑒定為9級,誤工期180天,營養期90天,護理期60天,后期治療費6000元。
事發后,巴某不愿出賠償費用。如某認為,自己跟巴某雖然僅達成口頭約定,但在巴某的臺球廳工作了4個月,自己是巴某的員工,巴某應承擔自己摔傷而造成的治療費、檢查費、殘疾賠償費等費用。
今年4月,如某將巴某起訴至墨玉縣人民法院,該院將案件轉至扎瓦法庭。因兩名當事人既是雇傭關系又是鄰居,扎瓦法庭立即啟用“三調聯動”機制,組成了由法官、司法干警、人民調解員為主的調解團隊,對該案進行調解。
起初,托胡拉鄉布格其村人民調解員找到巴某了解情況時,巴某情緒急躁,明確表示拒絕支付損害賠償。隨后,扎瓦法庭法官和托胡拉鄉司法所工作人員從法理到情理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協議,由巴某支付如某治療費用。
調解員引導雙方當事人進行司法確認,雙方當事人同意了申請司法確認。
近年來,墨玉縣人民法院積極探索推行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相結合的“三調聯動”工作新機制,制定“三調聯動”工作方案。
該院依托法官工作室和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主動對接村委會、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層組織,用好矛盾糾紛調解聯絡機制,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通過“法庭+村(居)委員會”“法官+人民調解員”“法官+鄉鎮干部”“法官工作室+鄉村干部”等形式,加強對鄉村自治組織的法律服務指導,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非訴方式化解矛盾、解決糾紛,推動“無訟鄉村”建設,在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濃厚氛圍,從源頭上減少糾紛,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