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靠和發動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近年來,新疆各地公安機關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創建中,探索精治、共治、法治,打造新疆基層社會治理的最美“楓警”線。
5月29日,庫爾勒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校園警務室民警在庫爾勒市實驗中學開展普法課堂,發現高二學生小單(化名)在哭,便在互動環節讓大家在普法“明白紙”上寫下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原來,小單和同學產生矛盾,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在民警的疏導和建議下,小單很快解決了問題。
新城派出所是全國“楓橋式公安派出所”。今年年初,新城派出所校園警務室設立“青少年維權崗”工作站,強化“家庭—學校—社會—警察”四位一體的防范體系建設,并通過普法“明白紙”,了解青少年的困難訴求,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啟動“救助+”機制,進行“點對點”幫扶,切實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深化“平安校園”建設。
近年來,新疆公安機關聚焦精細化治理,以公安中心工作為支撐,將各警種職能進行鏈接整合,構建“點對點、精準辦”的群眾服務體系,“校園警務”“旅游警務”“夜市警務”“水上警務”等多元化警務模式落地生根,切實做到社會治理“精”、警務模式“精”、服務理念“精”。
精治是需要,共治是基礎。
“我們通過不斷鉆研摸索,組建了6支特色隊伍——人民調解員隊伍、義務消防隊、鄉村110、‘石榴大媽’、兩站兩員、聯戶長隊伍,各有特色、各司其職,以人民為中心,通過群防群治模式,創新社會治理實踐,效果非常好。”7月16日,談起全國“楓橋式公安派出所”的先進經驗,葉城縣公安局伯西熱克派出所所長張寶自豪地說。
“石榴大媽”志愿者團隊、義務消防隊都屬伯西熱克派出所首創,鄉村110還有個好聽的名字,叫“石榴義警”。獨特的工作模式及顯著的成效,為伯西熱克鄉基層治理奠定了基礎。
基層治理不是“獨角戲”。新疆公安機關將各方良性互動、社會協調運轉作為推動基層治理的一大法寶,探索完善多元主體彼此合作的網絡型治理體系,開展基層社會治理共治實踐,共擔社會責任、共享治理成果。
定分止爭不僅需要“有事好商量”,還需要法治的剛性約束。新疆公安機關積極探索法治建設的新方法,引導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走出了一條基層治理的新路子。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農民工有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去年9月,昌吉市公安局建國路派出所民警在走訪中得知,轄區某工地拖欠工人工資。民警隨即與轄區“法律明白人”一同前往調解。經過耐心釋法說理,施工方負責人承諾3天內先發放一半工資,另一半在約定時間內發放。
建國路派出所作為首批全國“楓橋式公安派出所”,緊密結合轄區實際,依托“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堅持以黨建為引領、以矛盾調解為抓手、以平安創建為目標,積極探索矛盾糾紛化解、偵查破案、治安防范、社區警務、法治宣傳等工作的新方法,在法治建設中取得成效。
此外,建國路派出所整合轄區保安、志愿者力量,組建420多人的“濱河義警”志愿服務隊,啟動“拉門”行動。每天由4名民警帶領28名隊員開展宣傳引導、巡邏“拉門”、失物追查等工作,收效明顯,轄區財物被盜案發案數明顯下降,受到居民的廣泛稱贊。
精治、共治、法治相結合,有效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發展。新疆各地公安機關一次次生動鮮活的實踐創新,豐富和拓展了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