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印發文件,給米爾扎提·穆薩、莫合買提·阿不都許克2名輔警(追)記特級嘉獎。這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和七項配套制度實施以來,新疆公安機關首次對輔警予以獎勵。
輪臺縣公安局群巴克派出所拉伊蘇警務室原輔警米爾扎提·穆薩:2020年7月參加輔警工作,他勤學善思、積極工作,用心用情服務群眾,熱心解決群眾生活中的困難。面對轄區企業多、人口多、治安復雜的實際情況,他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在轄區開展巡邏防控、法律宣傳、服務群眾、電詐防范等工作,成功預警、勸阻電信網絡詐騙60余人次、挽回經濟損失1.5萬余元,排查化解矛盾糾紛500余件,化解率達97.9%。2023年7月19日,米爾扎提·穆薩為救助群眾,不幸遭遇車輛撞擊,經搶救無效犧牲,年僅26歲。
哈密市伊州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四級輔警莫合買提·阿不都許克:參加輔警工作已10年,工作中他總是勇于擔當奉獻,一心守護轄區平安。2023年4月11日17時許,莫合買提·阿不都許克在執勤過程中,發現有貨車即將撞到行人。緊急時刻,他挺身而出,把自己的安危拋在腦后,全然不顧自已是Rh陰性血的特殊情況,毫不猶豫上前撲救,將群眾護在身后,確保了群眾安全,自己卻被車輛撞傷。
輔警是公安機關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不可或缺的輔助力量。長期以來,新疆公安機關廣大公安輔警,忠誠履職,恪盡職守,甘于奉獻,為維護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服務人民群眾作出了重要貢獻。為加強對輔警隊伍的關心和關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明確了輔警法律地位、職責權限、職業保障、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問題,填補了新疆輔警地方立法空白。2023年4月,為不斷提升輔警隊伍建設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制定了包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獎勵與責任追究規定》在內的七項配套制度。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獎勵與責任追究規定》創設了與國家公務員、人民警察獎勵制度并行的專門輔警人員獎勵制度,明確了獎勵比例、標準,填補了政策空白,是一項加強輔警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獎勵由低至高依次為:三級嘉獎、二級嘉獎、一級嘉獎、特級嘉獎。獎勵批準機關對獲得獎勵的輔警頒發證書,對獲得二級以上嘉獎的輔警頒發獎章,按照三級嘉獎一千元、二級嘉獎二千元、一級嘉獎五千元、特級嘉獎一萬元的標準頒發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