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個人考核分數在全院最低,就當場否決評分規則并要求重新制定;參會人員與自己意見不一致,就將其趕出會場……近日,烏魯木齊市紀委監委對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其中水磨溝區人民醫院原黨總支書記、院長王紅新的所作所為令人瞠目,在其濫用權力時,似乎已經完全忘記了權力從何而來、權力當為誰而用。
權力是國家公器,公器不可私用。為何一名領導干部會把手中的權力當作自己專橫行事的“利器”,或許與個人素質修養有關,但說到底還是扭曲的權力觀在作祟,認為大權在握,就可以當官做老爺,處處自己說了算。須知即使古代官僚尚且不愿為幾尺宅基地而弄權謀私,留下“六尺巷”的美談,身為新時代的黨員領導干部,做出如此種種眼中沒有組織、心中沒有法紀、行事不講規矩的行為,影響同志間的團結、侵害群眾利益,更損害了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作為關鍵少數、身處重要崗位,以什么樣的認識和態度來使用權力,已不單純是某個領導的個人行事作風,而是關乎是否站穩人民立場、是否遵守黨紀國法的大事要事。從近期公開通報的數起典型問題中可以看出,個別領導干部對群眾的呼聲置若罔聞、以個人的得失作為取舍標準,有權不作為、甚或有權亂作為,完全沒能深刻認識到權力作為“公器”之重,更枉談如何為民用權之道了。
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對于領導干部而言是重任和擔當,也是約束和考驗。領導干部能否做到“公正用權、依法用權、為民用權、廉潔用權”,不僅要有嚴明的黨紀國法、不斷完善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來“他律”,更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不斷淬煉純粹的政治本色,以自覺自省來驅動自律,為促進政治生態風清氣正發揮“關鍵少數”的積極作用,進而真正實現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