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第二批檢察機關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最高檢第六檢察廳負責人表示,該批典型案例充分彰顯民事檢察監督在民法典實施中的重要作用,對于提升民事檢察監督質效具有重要意義。
該批典型案例共有十一件,分別是民商事案件自由裁量權類案監督案,馮某與李某贈與合同糾紛抗訴案,芮某浩訴崔某峰、曲某鳳民間借貸糾紛抗訴案,大連某航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與朱某、侯某輝、程某等借款合同糾紛抗訴案,陳某善、陳某曉、陳某強與宋某坤、山東某物流有限公司、某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抗訴案,王某夫與某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檢察和解案,某污水處理廠與重慶市某街道辦事處合同糾紛抗訴案,黃某與余某離婚糾紛支持起訴案,洪某與某經濟適用房開發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抗訴案,李某、黃某申請執行監督案,某房地產公司與林某智、李某排除妨害糾紛系列抗訴案。
該批典型案例涉及民法典總則、物權、合同等監督實踐適用頻率相對較高的民法典篇章,從具體法律問題來看,涉及自由裁量權評價、公序良俗原則適用、信用卡違規借貸等實踐熱點難點問題,從監督類型來看,涉及民事生效裁判監督、執行監督、支持起訴等民事檢察全流程和各環節,從監督方式來看,包括個案精準監督、類案監督、檢察和解及延伸參與社會治理等辦案實踐,從檢察履職來看,涵蓋了數字檢察模型應用、調查核實、司法救助等內容。
最高檢第六檢察廳負責人表示,民法典施行三年多來,全國檢察機關民事檢察部門不斷加強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持續強化民事執行監督,進一步深化民事審判活動監督,深入開展虛假訴訟監督,堅持把“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作為基本價值追求,依法一體履職、綜合履職、能動履職,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