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知產法庭成立5年來受理案件18924件
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的建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的設立,對于健全我國知識產權專業化審判體系、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具有重要意義。
2月22日,國新辦就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運行舉行新聞發布會,最高法副院長陶凱元出席發布會并介紹了機制運行情況和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設立5年來的工作成效。
“5年來,法庭民事實體案件改判率19.6%、調撤率37.0%,高于改革前;行政實體案件改判率7.1%,與改革前基本相當;民事、行政實體案件發回重審率分別為1.2%、0.15%,遠低于改革前;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短于改革前。”
“法庭受理案件類型與我國科技創新、市場競爭和對外開放同頻共振,涉戰略性新興產業案件占比超三成,有效促進了技術創新、產業升級和市場競爭,積極助力提升國家和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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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建立、知識產權法庭設立5年來,審判質效明顯優于改革前,充分體現了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的制度優勢,切實加強了知識產權法治保障。
有效激勵保障創新
據了解,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于2019年1月1日揭牌運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5年來法庭共受理案件18924件,其中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18721件,壟斷案件203件,共審結15710件。
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建立、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的設立,為知識產權保護帶來哪些“紅利”?陶凱元從4個方面對相關情況作了簡要介紹。
——充分發揮集中審理優勢,有效激勵保障科技創新。法庭貫徹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堅持嚴格保護,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重點領域、新興產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推動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大侵權賠償力度,高額判賠案件越來越多,2023年在8起案件中適用懲罰性賠償。
——有效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助力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法庭在切實保護專利等合法壟斷權利的同時,依法履行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職責。在多起案件中認定被訴行為構成壟斷,負責起草的反壟斷民事訴訟司法解釋即將發布。加大技術秘密保護,“香蘭素”案、“蜜胺”案、“橡膠防老劑”案等判賠均超億元。
——統籌推進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法庭堅持依法平等保護中外權利人,共審結涉外案件1198件。多起案件中促成中外當事人達成一攬子和解,以“東方經驗”實質性化解跨國糾紛。積極探索國際前沿問題,為知識產權國際治理貢獻中國智慧。
——持續深化改革創新,不斷完善知識產權訴訟機制。法庭通過專業法官會議制度和定期發布裁判要旨、典型案例等,確保法律適用統一。探索專利民事與行政案件協同審理,牽頭建立“全國法院技術調查人才庫”和共享機制,建立全國首個技術類知識產權裁判數據庫,大力推進在線訴訟,促進提升審判質效。
深化審判理念變革
“案件數量持續增長,而且涉案標的額日益增大。法庭5年來受理的技術類知識產權和壟斷案件年均增長率為27%,其中發明專利侵權類案件年均增長30.9%;當事人訴請和法庭判賠金額過億元的案件日益增多。這些數據反映出科技發展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需求越來越強烈。”
“案件技術前沿日益擴展,新類型糾紛不斷涌現。2021年,法庭受理的涉及戰略性新興產業案件占案件總量的四分之一左右,2023年已經增長到近三分之一。涉及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的新型糾紛不斷涌現。”
“涉外案件占比較大,訴訟的國際性凸顯。案件地域分布不均衡,關聯案件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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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近年來,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信息技術日新月異,知識產權案件審判也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知識產權案件增長性強、專業性強、國際性強、統籌性強,知識產權法庭如何應對挑戰?
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郃中林說,知識產權法庭將重點做好4個方面的工作。第一個方面是深化知識產權審判理念變革,堅持嚴格保護、能動司法、統籌協調的知識產權審判理念。第二個方面是完善知識產權審判體系,深化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改革,進一步優化地方知識產權專門審判機構的布局及職能配置。第三個方面是要健全知識產權審判機制,加快制定知識產權訴訟特別程序法。第四個方面是提升知識產權審判能力,進一步大力推進知識產權審判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和國際化建設。
嚴厲打擊惡意訴訟
近年來,知識產權領域的惡意訴訟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最高法如何能動履職,引導和規范權利人合理行使權利,促進社會創新高質量發展?
“全國法院受理的因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損害責任糾紛一審案件的數量,從2022年的74件增長到了2023年的152件,增長了105.41%。”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周翔在回答《法治日報》記者提問時介紹說。
“知識產權領域的惡意訴訟一般出于兩個目的,或為了打擊競爭對手,或為了獲取超過其知識產權本身價值的賠償利益。”周翔說,知識產權領域的惡意訴訟屬于較為嚴重的不誠信行為,將帶來多方面不良影響。
周翔說,最高法早在2011年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時就新增了一類案由“因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損害責任糾紛”,為因惡意訴訟蒙受損失的被告提供了專門的訴訟索賠途徑。2021年6月,最高法發布了《關于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被告以原告濫用權利為由請求賠償合理開支問題的批復》,通過這一司法解釋的發布,進一步規制了知識產權領域惡意訴訟的行為。2023年,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在3起案件中讓惡意訴訟、濫用權利者承擔了不利的法律后果。
周翔介紹說,下一步,法庭將繼續嚴厲打擊知識產權領域的虛假訴訟和惡意訴訟行為,引導規范權利人合法行使權利,促進社會的誠信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