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4月9日11時30分,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市區)安寧渠鎮惠農集市吆喝聲四起,源源不斷的人們還在向集市匯集。該集市是烏市最大的戶外集市,每逢周二,數百家商戶匯聚于此,豐富的商品和親民的價格吸引周邊數萬人前來趕大集。
“大家讓一讓,今天我們也在這‘擺個攤兒’。”烏市新市區人民法院安寧渠人民法庭庭長劉萌和法官助理劉永明支起幾張簡易桌。
“劉庭長,你們擺啥攤啊?”路過村民熱情地跟劉萌打招呼。“一會兒你就知道了!”劉萌回復。
記者細看,橫幅上示明“普法宣傳”,“審判員”牌子在桌上擺著,原來兩人支起的既是普法宣傳點,也是巡回審判點,因其設在集市入口附近,群眾回頭率頗高。
“劉庭長,馬某兩年前在我家買了臺3900多塊的飲水機,至今只付了600塊,我能不能去法庭告她?”安寧渠鎮居民張某和兒子來趕集,看到審判點后詢問。
“不用去法庭,我剛看見她也來了,你把她找來,我給你們解決。”劉萌說。
“那敢情好!”張某和兒子一頭“扎”進人海。
十幾分鐘后,張某母子和馬某來到攤位前。
“你是不是有啥難處?逃避不是個事兒,但買賣講誠信,你倆的合同自然成立,交易受法律約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你不履行合同義務,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呢!”劉萌說。
“不是不給,這兩年我家情況不太好,全靠我丈夫打零工生活,確實拿不出這些錢。”馬某小聲回應。
劉萌詢問幾名與馬某同村的村民,證實馬某所言屬實,為其明確了調解方向。
一番商議,馬某答應6月30日之前一次性付完余款,逾期依法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拖了兩年的事,順路就解決了,還不耽誤我們買菜。”張某向記者發出感慨。
圍觀群眾越來越多,劉永明拿出準備好的宣傳資料吆喝道:“借條寫不好,官司不一定能打贏,都知道借條咋寫嗎?我這有范本!”“小額訴訟標的額在45750.5元以下的簡單金錢給付民事案件,不用等幾個月,最快幾天就結案。”話音未落,宣傳單已被取走不少。
當天,劉萌打算在人民法庭調解一起持續6年的買賣合同糾紛案,得知法官在集市“擺攤”,原被告雙方干脆也來了集市。
2018年,伊寧市巴彥岱鎮居民馬某某給安寧渠鎮河西村村民楊某賒購了2萬元苯板材料,楊某打了欠條,但就是不還錢。今年年初,馬某某向安寧渠人民法庭遞交了起訴狀。
“案情不復雜,楊某是承包工程的,這筆材料款就用在他從上游公司承包的工程上,楊某說上游公司沒結算,他手上沒錢,無法還馬某的材料款。”兩名當事人到來之前,劉萌給記者介紹案情。
中午時分,馬某某、楊某先后趕到。楊某的說辭還是那番。劉萌告訴他,他與上游公司的糾紛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一碼歸一碼。
“你這案件屬于小額訴訟程序受理范圍,如果走正常審判,最長2個月能結案,到時你不還款,馬某某申請強制執行,你是生意人,以后再承包工程會受到很大影響,貸款難辦、不能參與招投標、不能獲得政府支持……”劉萌的話還沒說完,楊某馬上說:“行,這錢我還,但我的新工程剛開始,錢都投進去了,給個緩沖期,7月1日前我肯定把錢還上。”
馬某某和楊某不是第一次合作,他當場同意。
“調解書我們制作完成后給你們電子送達,一定要按照協議履約。”劉萌再次提醒楊某。
問題解決,兩名當事人各自離去,但上前咨詢的群眾還有不少。雖已口干舌燥,劉萌和劉永明仍耐心給大家答疑解惑。
此時,集市內外,各有各的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