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案情
好不容易看中的房子,定金都交了,就差簽合同了,賣方卻不賣了,這讓汪先生無奈又氣憤。為此,汪先生將劉女士起訴至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人民法院,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原來,2023年4月,得知汪先生有購房需求,家住同一小區的劉女士與汪先生取得聯系,向汪先生介紹了自己位于該小區的某房產。汪先生心儀此房產,于5月26日向劉女士支付2500元作定金,雙方口頭約定了房屋價款和交付時間。5月27日,也就是在汪先生支付定金的次日,劉女士又多次找中介公司帶人看房。
因擔心此房賣給別人,汪先生要求劉女士將房屋交給自己先裝修。劉女士得知后表示,只付了個定金就想裝修房子,房屋價款怎么支付,付款方式、付款期限都不明確,擔心自己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就不想將房屋繼續賣給汪先生,遂先后三次微信轉賬將2500元定金退還給汪先生,但汪先生均未接收退回的定金。
承辦法官了解到,劉女士與汪先生雙方雖然未簽訂書面房屋買賣合同,但是雙方的聊天記錄截圖以及定金轉賬記錄可以證實雙方確實存在房屋買賣關系,但雙方就房款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重要條款未進行約定,也未能簽訂購房合同,不能僅歸責于被告劉女士,應合理推定為磋商不成。
經法院開庭審理后調解,汪先生表示放棄雙倍返還定金,劉女士當即將定金2500元返還給汪先生。
法官說法
本案中雙方對合同條款存在爭議,無法證明未簽訂合同是因被告存在違約行為和單方過錯造成,不能僅歸責于被告,適用定金罰則顯然違背自愿、公平原則,被告無需承擔雙倍返還定金的違約責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做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法官提醒
定金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定金”的作用有兩種情形:合同正常履行時,定金充作價款或由交付方收回;合同不履行時,適用定金罰則:即交付方違約的,無權收回;接受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定金罰則的適用需滿足:有違約行為、合同目的的不能實現、違約行為與合同目的落空之間有因果關系,只有因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才能適用定金罰則,才能要求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