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新疆平安網訊 5月29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7家單位召開“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項目建設司法建議座談會”,巴州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收到巴州中院發出的司法建議時說:“今后我們將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司法建議中提出的問題深入調研,從職能職責入手,協同人民法院推動問題一件件解決。”
當日,巴州中院向巴州發改委、住建局及巴州商務局發出《關于加強項目建設“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務”協同推進涉企糾紛源頭治理的司法建議書》,這是巴州中院今年以來制發的首份綜合治理類司法建議。
據了解,綜合治理類司法建議是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依法延伸審判職能,參與化解社會矛盾、深化訴源治理的重要途徑。今年,巴州中院在審理涉企糾紛案件中發現,此類案件數量呈上升趨勢,而涉企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滯后,存在經營主體項目建設決策服務不到位、源頭治理成效不明顯等問題。為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巴州中院經深入調研項目建設領域、全面分析涉企糾紛案件、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建議,并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形成了巴州中院“一號司法建議”。
巴州中院一號司法建議承辦人普新介紹,一號建議著眼打造更加公開透明的項目建設“軟環境”、強化引導市場主體重信守諾、推動形成“項目+法治服務”工作機制等,向主管部門、職能部門提出協同深化訴源治理7項措施。
當天,巴州中院還向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巴州分局、中國人民銀行巴州分行發送“二號司法建議”——《關于加強銀行貸款合規監管切實防控金融借款法律風險的司法建議書》。兩家單位均表示,將盡快采取有效措施推進相關工作,協同人民法院一起抓好相關領域矛盾糾紛源頭治理。
“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議絕不是‘找茬揭短’‘多管閑事’,而是發揮人民法院透過案件發現問題的獨有優勢,目的是與有關主管單位‘攜手共治’,實現雙贏多贏共贏。”巴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永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