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70多歲的楊某和胡某是門對門的鄰居,兩家關系一直不錯。楊某居住在養老院,平時看病就醫沒人陪伴,在外工作的兒女得知胡某以打零工維持生計,2021年10月,便委托其照顧楊某。剛開始,胡某專心照顧楊某,但沒過多久,胡某為還債盜取楊某錢財。
2021年10月至12月,胡某盜取了楊某存放在家中的銀行存單,并使用其身份證件支取銀行存單內共計人民幣177904元,用于歸還個人借款。
但這并未滿足胡某的貪欲。隨后,她以幫助理財獲取比存入銀行更高的收益、幫助預交養老院費用及一次性預交半年費用有優惠為由,騙取楊某及親屬殷某共計人民幣93002元。
2023年12月,楊某的兒子回家探望父親,在去銀行取錢時,發現銀行存單里的錢所剩無幾,遂向公安機關報警。經公安機關傳喚胡某,胡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5月14日,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胡某靠著多年“友誼”,打著善意照顧的幌子,利用老人及子女對其的信任,以養老院有優惠、占床鋪等虛構的事實多次騙取老人的養老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胡某犯盜竊罪、詐騙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00元,向被害人楊某退賠22萬余元,向被害人親屬殷某退賠人民幣43000元。
法官說法
子女在為老年人選擇陪護服務時,一定要選擇正規、有信譽的陪護服務機構,避免上當受騙。老年人在享受陪護服務時,也要保持警惕,提高辨別能力,涉及財產問題時,一定要與家人或親友商量。同時,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好身份證、銀行卡等重要證件、單據和物品,不要隨意交給他人保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