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近年來,新疆堅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社會大局穩定、人民安居樂業,迎來了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長安新疆“法護營商”欄目,從法治保障、執法司法、治理效能等各方面,展現我區政法系統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具體舉措及成果。
為更好融入依法治疆大局、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新疆各地法院陸續出臺優化營商環境措施,回應人民司法需求,增進民生福祉,不斷增強各族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助推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
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關于進一步發揮司法職能作用保障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工作方案》《關于進一步推進破產審判工作的實施方案》《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服務“一主多元”產業發展的措施》和《關于助力法治政府建設的八項措施》四項方案措施。補強審判短板弱項,保障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全面強化協同配合,增強系統保護能力,構建新時代知識產權協調保護大格局。從推進多元化解行政爭議解決機制建設、完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等方面入手,緊扣依法治疆,監督政府機關依法行政,推進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出臺十條禁止規定,圍繞嚴禁違反立案登記制度、嚴禁違反平等保護原則、嚴禁違規進行委托評估鑒定、嚴禁混淆刑民責任界限、嚴禁違規適用破產程序、嚴禁濫用民事免責條款、嚴禁違反審限相關規定、嚴禁濫用執行司法權力、嚴禁超強度超范圍使用強制措施、嚴禁簡單處置冤錯線索十個方面。對標群眾需求,嚴格遵守《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提升“一站式”訴訟服務水平,完善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扎實、高效、透明開展委托評估鑒定工作,審慎處理涉民營經濟案件,持續深化服務保障“六穩”“六保”,樹牢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切實保障當事人訴權,努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縣人民法院
精河縣人民法院依法履職,主動作為,積極服務,做到保障“不缺失”、服務“不缺位”、保護“不缺位”,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圍繞優化訴訟服務、抓好訴源治理、加強院企溝通、加強司法保護、提升審判質效、攻堅執行難題、強化府院聯動、延伸司法職能、加強協調配合、增強法治宣傳十個方面為精河縣經濟高質量趕超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