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新疆平安網訊 自今年2月啟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以來,新疆檢察機關堅持治罪和治理相結合,以高質效檢察履職服務保障新疆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全力營造公平有序法治環境。
今年2月,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研究制定《新疆檢察機關貫徹實施〈“檢察護企”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實施方案》,細化具體工作措施。新疆各級檢察機關結合工作任務,依法嚴厲打擊損害企業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做好源頭治理,對破壞公平競爭、侵害企業利益“零容忍”,扎實推進專項行動工作任務。
鄯善縣人民檢察院辦理一起侵害企業利益虛假訴訟案,為企業挽回損失470萬元,推動開展對公司實控人、高管背信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監督治理。烏魯木齊市檢察機關依托行刑銜接工作機制,在辦案中發現一名犯罪嫌疑人名下有多家疑似“空殼公司”,案件移送至市場監管部門,目前2家“空殼公司”已被注銷。
同時,各地檢察機關加強對民營企業的產權保護,根據區域實際,確定護企重點領域,對重點案件進行審查,確保辦案實效。
巴楚縣人民檢察院部署開展經營主體權益保護和涉企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小專項”活動,依法為民營企業發展保駕護航。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辦理楊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堅持知識產權綜合保護,在依法懲處犯罪的同時,積極促成侵權人賠償損失10萬元,減少權利人訴累,實現民事賠償救濟。
“檢察護企”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疆檢察機關起訴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57人,對于知識產權不起訴案件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強化反向銜接,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意見20件,切實做好不起訴“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