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新疆平安網訊 “感謝吉木薩爾縣人民法院,感謝執行法官,讓我們這么快就拿到了執行款。”近日,拿到125萬元執行款的申請執行人新疆某租賃公司負責人吳某十分高興,專程為吉木薩爾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2020年7月10日,新疆某租賃公司(簡稱:某租賃公司)與陜西某建筑公司(簡稱:某建筑公司)簽訂《周轉材料租賃合同》,依約向其提供了鋼管、扣件、增高節等租賃物。截至2023年4月30日,累計產生租賃費127萬余元,經催要某建筑公司僅支付5.5萬元后,尚欠121萬余元未支付。2023年5月初,某租賃公司將某建筑公司訴至吉木薩爾縣人民法院。經法院審理,雙方達成調解并生效,但某建筑公司并未按照調解書內容履行給付義務。今年9月23日,某租賃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執行法官查控,發現某租賃公司在某銀行賬戶中有一筆可用于執行的資金。執行局當即依法采取凍結措施,防止資金被轉移。
在掌握關鍵財產線索后,執行法官秉持人性化執法的理念,第一時間與某建筑公司取得聯系,向其釋法。經過溝通,某建筑公司認識到自身錯誤,主動表示愿意配合執行工作,盡快歸還剩余建筑材料并支付拖欠的租賃費用。
10月23日,某租賃公司與某建筑公司自愿達成執行和解:某建筑公司返還租賃材料,當即支付租賃費125萬元。協議達成后,某建筑公司將租賃費如數支付到某租賃公司賬戶,該糾紛得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