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的具有原創性、時代性的概念和理論,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內容,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抓手。政法機關作為新時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要忠實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任務,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推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全局和戰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開創法治中國建設新局面。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確立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抓手,要求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習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5年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為續寫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新篇章作出重要貢獻。
(一)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豐富和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上取得的所有成就,最重要的就是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5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法治建設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進一步深入闡釋了法治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法治與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關系、法治建設和法治領域改革的方向道路、涉外法治建設的重要意義和實踐要求、以黨的自我革命實踐引領依規治黨理論創新發展等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進一步豐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科學內涵和戰略布局,開辟了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時代化新境界,為人類法治文明發展貢獻了更多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二)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更加有力。黨中央首次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專題研究全面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首次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上專章部署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實現了全面依法治國工作集中領導、高效決策、統一部署、整體謀劃。“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寫入黨章,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制度不斷完善。制定實施《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編制法治中國建設規劃、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黨運用法治方式領導和治理國家能力顯著增強。
(三)法律規范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日趨完善。堅持依憲治國,憲法實施和監督全面加強。頒布民法典,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修訂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復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總體實現有法可依。我國現行有效法律310部、行政法規605部、地方性法規1.5萬余件,現行有效中央黨內法規228部、部委黨內法規215部、地方黨內法規3490部,形成了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四)運用法治維護安全穩定的能力顯著提升。堅持依法嚴打暴恐犯罪,著力推進反恐維穩法治化常態化,全國連續8年多未發生暴恐案事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2024年司法行政機關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843.7萬件,同比增長7%,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全國99.9%的縣級行政單位建成并運行綜治中心,實現了解決矛盾糾紛“最多跑一地”。全面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努力讓群眾的每一個訴求都有人辦理,每一項訴求都依法辦理,2024年全國登記群眾信訪同比下降29.1%。經過不懈努力,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是刑事犯罪率最低的國家之一,是世界上命案發案率最低、破案率最高的國家之一,是持槍犯罪最少的國家之一,平安中國,舉世公認。國家統計局調查顯示,全國群眾安全感連續5年保持在98%以上。
(五)社會公平正義保障更為堅實。司法責任制改革全面推開,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得到有力加強,司法體制改革取得豐碩成果。2024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刑事案件334萬件,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各類案件410萬件,全國法院收案4602萬件,法官人均結案354件。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立案難、執行難等問題,“有案必立”取得重大突破。深化醉駕治理,統一全國醉駕執法司法標準,2024年涉酒交通死亡數同比下降3.2%,刑事立案數同比下降43.8%。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健全依法糾正冤錯案件機制,2024年全國法院依法宣告598名被告人無罪、再審改判無罪83件101人。
(六)法治工作隊伍素質、規模更加優化。政法系統實現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培訓全覆蓋,持續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闡釋,推動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扎實開展執法司法專項檢查,全面推進正風肅紀反腐強警,狠抓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執行,政法干警忠誠履職、為民服務、擔當作為意識顯著增強。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順利推進,法官、檢察官具有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超過95%,司法隊伍素質明顯提升。法律服務隊伍不斷壯大,律師人數達83萬人、公證員1.5萬人、仲裁員6.7萬人。辦成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法學教育體系,每年培養輸送10萬余名法治專門人才。
5年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根本在于習近平總書記領航掌舵,在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科學指引。我們要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繼續圍繞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個總抓手,協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國。
二、準確把握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正確方向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證是不是堅強有力。政法戰線要始終站穩政治立場,堅持正確方向,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行穩致遠。
(一)毫不動搖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統領。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法治篇”,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是我們黨百年來提出的最全面、最系統、最科學的法治思想體系,標志著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和人類法治文明發展的規律性認識達到新的歷史高度。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其鮮明的理論特質、時代特征和民族特色,牢牢把握其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學好用好貫穿其中的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時時處處用以對照、審視工作,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實。
(二)毫不動搖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國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法治最大的區別。實踐證明,只有中國共產黨才能擔負起領導人民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歷史使命和時代重任,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始終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統籌依法治國各領域工作,不斷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黨的主張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
(三)毫不動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我國社會主義法治是人民的法治,是為人民服務的。隨著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和權利觀念進一步提升,更加期待權利有保障、權力受制約、公平可預期、正義看得見的良法善治。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要始終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公共安全問題、最關切的權益保障問題、最關注的公平正義問題,用法治保障人民美好生活。要始終堅持法治建設依靠人民,廣納群言、廣集眾智、廣用民力,拓寬人民群眾參與、表達、監督渠道,使法治建設深深扎根于人民創造性實踐中。司法實踐中,要始終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這一面,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四)毫不動搖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牢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定性,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決不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決不走西方所謂“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的路子。黨管政法工作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與西方法治模式的根本區別。要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健全各級黨委全面領導,黨委政法委歸口管理、組織協調,政法單位黨組(黨委)主管主抓、各司其職的黨領導政法工作總體格局和運行體系。政法各單位要牢牢把握黨管政法工作制度的顯著優勢,做到在黨的領導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相互制約。
三、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新任務新要求
新時代新征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任務艱巨、使命重大。黨的二十大報告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作為今后5年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主要目標任務之一,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了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點任務,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對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作了部署。政法機關必須全面把握,認真貫徹落實,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貢獻政法力量。
(一)深入推進政法領域立法。落實黨領導立法的體制機制,積極將政法領域立法納入國家立法規劃、計劃。嚴格落實請示報告制度,確保政法領域重大立法事項及時向黨中央請示、由黨中央決定。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圍繞完善刑事、民事等重點領域立法,網絡犯罪防治、人工智能等新興領域立法,出境入境管理等涉外領域立法加強研究,主動提出立法建議,及時出臺司法解釋、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執法司法提供有力法律支撐。完善立法協同機制,推動建設全國統一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信息平臺,健全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銜接機制,做好法規規章備案審查工作,提高立法的系統性、協同性、時效性,不斷提高立法質量,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二)健全嚴格執法制度機制。完善依法打擊違法犯罪制度機制,構建協同高效的警務體制機制,依法懲治挑戰法律權威、挑釁公共秩序、侵犯人民利益等違法犯罪行為。健全與打擊跨域、跨境、網絡化刑事犯罪任務相適應的偵辦機制,有效懲罰犯罪、保護人民。加強產權執法保護,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健全依法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機制,堅決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堅決整治趨利性執法。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推動健全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等體制機制,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等制度,確保執法規范高效。
(三)健全公正司法體制機制。強化制約監督,健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深化審判權和執行權分離改革,健全國家執行體制,深化和規范司法公開,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確保執法司法各環節全過程在有效制約監督下運行。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審查、事中監督、事后糾正等工作機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權利強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的制度。完善執法司法救濟保護制度。建立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深化訴訟制度改革,全面準確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深化行政案件級別管轄、集中管轄、異地管轄改革,完善案件繁簡分流機制,進一步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
(四)健全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優化公共法律服務,深化律師制度、公證體制、仲裁制度、調解制度、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優質高效、均等可及的服務。推進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建設,以法治化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綜合治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救助、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等工作,更好維護社會安定。推進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和信訪工作法治化,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努力實現人民群眾化解矛盾糾紛“最多跑一地”。落實信訪工作預防、受理、辦理、監督追責、維護秩序“五個法治化”,推動在法治軌道上解決信訪問題。改進法治宣傳教育,落實和完善“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讓法治走到人民群眾身邊。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法學院校教育培養機制,健全法學院校與法治實務部門協同育人機制,提高法治人才培養質量。
(五)健全涉外執法司法工作體系。完善統籌協調機制,充分發揮政法機關職能作用,推動建立一體推進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法治人才培養的工作機制。完善涉外法治斗爭機制,深化執法司法國際合作,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機制。完善涉外糾紛解決機制,完善涉外民事法律關系中當事人依法約定管轄、選擇適用域外法等司法審判制度,健全國際商事仲裁和調解制度,推進海事仲裁制度規則創新,打造涉外調解、仲裁、訴訟相銜接的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完善涉外法律服務機制,培育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鼓勵支持國內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拓展海外業務、開設分支機構,建設高素質涉外律師和仲裁員隊伍,為我國公民、企業“走出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